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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并多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以“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系统概括,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全党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重大论断,更好发挥这一最大优势,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没有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和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确定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带领人民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及其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等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顶层设计。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科学论断,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
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诸多显著优势中,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列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列为第一个显著优势,是对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的诠释。回顾过往,正因为有党的坚强领导,党和国家事业才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展望未来,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最大优势可以说是最根本、最管用、最有效的优势。中国共产党向来善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团结领导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纵观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才做到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我们坚持党中央对脱贫攻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使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充分证明,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党和国家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正确方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稳步前进;才能发扬斗争精神,妥善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于变局中不断开新局;才能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未来前进道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挑战甚至惊涛骇浪,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需付出长期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踏上新征程,我们要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继续前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制度优势。这就要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尤为重要的是,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决议》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总结。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但首先体现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来源: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