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建集团投资主体的法人外,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均无权代表国建集团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协议。国建集团在投资过程中不收取除投资回报及管理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EN

您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郑重声明
发布日期:2024-12-31

  国建集团近期关注到,集团的合作方在开展具体业务的过程中,部分表述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我集团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对由此给相关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造成的误导,特此深表歉意。该合作方在开展业务时的表述影响了国建集团的形象和声誉。我集团现已正式启动对该问题的专项调查工作,并将及时进行问责整改。


  特此声明!


国建集团

2024年12月31日

返回列表
关于国建
集团党建
集团业务
一带一路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