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除国建集团投资主体的法人外,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均无权代表国建集团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协议。国建集团在投资过程中不收取除投资回报及管理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青岛出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指导意见

  供应链金融正越来越被视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在当下企业复工复产的背景下,可以增加金融供给,打通企业供应链条和金融链条。为此市地方金融监督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将通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利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完善供应链金融机构业态,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市场机制完善、支持实体精准、科技特色突出、发展环境优良、风险防控有力的国内领先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指导意见从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完善有利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市场机制、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等方面规划了我市发展供应链金融的“路径”。我市将支持供应链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引导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完善风控体系建设,建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风控、考核等制度支持体系,开发适合供应链企业融资特征的信息系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专营机构、事业部或特色分支机构,增强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力量,将更多信贷资源向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小微企业倾斜。鼓励保险机构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稳妥开展各类信用保证保险。鼓励金融机构为盘活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开发创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资产证券化等。鼓励小微企业通过金融交易市场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线上交易,加快供应链金融资产流转,提高资产流动性。

  在完善有利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市场机制方面,我市将推动各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各类融资服务平台、信息支持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完善协同联运机制。积极支持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依托银行机构、创投风投机构、财富产品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融资租赁机构、商业保理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为供应链金融创新、信息共享、非标资产交易等提供平台和路径,提高非标资产流转效率,增强小微企业资产流动性。

  为营造良好的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我市将推动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在提供供应链金融相关服务过程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在信息挖掘、信用评估、交易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等环节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便利化水平和安全性,提升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等建设融资仓库,运用物联网、智能监控等技术确保单货相符,为金融机构开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奠定风控基础。

  为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我市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支持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措施,集合行业力量建立供应链金融产业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供应链金融行业操作规范和风控准则,引导成员单位合规经营、严控风险,加强行业交流,共同推动我市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与核心企业、第三方机构等的合作,从供应链整体结构和信用出发,运用自偿性融资、金融科技等方式控制风险,为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所提供的、以融资为主的综合金融服务。

  来源: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