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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资委持续深化混改 激发新活力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陕西省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达835户。竞争类企业50%以上的资产和营收、70%以上的利润,均来自混合所有制企业。

  2020年6月,陕西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为省属企业依法合规推进混改提供了可供遵循的操作办法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陕西省国资委坚持将“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要改革任务,指导省属企业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以解决企业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一企一策”制订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务求改革实效。

  在混改的基础上,陕西省国资委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率先突破,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积极稳妥开展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陕西省国资委把企业上市作为混改的目标,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集团公司实现整体或主营业务上市,目前已先后实现陕煤集团主营业务上市,秦川集团和陕西建工整体上市,宝色股份、环球印务、北元化工等首发上市。

  截至目前,陕西混合所有制经济覆盖领域不断拓宽,在石油、煤炭、装备制造、军工、有色冶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新能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都有民资或外资进入。企业活力不断增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管理机制变革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混改内涵不断丰富,通过不同资本的混合,使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企业党的建设同步推进、相得益彰。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