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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面对新的下行压力,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优异的经济发展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牢牢扣准“稳”的基调

  总的来看,我国宏观经济工作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世纪疫情冲击导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只有维护国内稳定,才能趋利避险、以不变应万变,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为此,要围绕中央提出的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增长、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四大宏观经济政策目标,通过稳住宏观政策保障经济运行稳定,为提升发展质量、畅通经济循环和防范重大风险提供坚实基础。

  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发力要适当靠前。政策前置既是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需要,也是稳定市场预期的考虑,只有激发和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政策保障和经济前景的乐观情绪,才可能形成持续的投资和强劲的消费。财政政策前置的发力点应该“下沉”,重点完善和加快下放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提前下达和督促用好专项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切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货币政策前置的主定位应该“精准”,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满足实体经济合理有效的融资需求,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强调“稳字当头”就要求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注重政策出台的时机,把控政策操作的力度,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应坚决避免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有效防止把持久战打成突击战,各方面应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减弱中长期改革摩擦对短期经济增长的“耗损效应”。要注重政策实施的预期管理,在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中充分利用“锚”指标的预期引导作用,政策调整过程中要充分与市场沟通和考虑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定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政策微调,使宏观政策实施能因时导势。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联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是实现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在宏观调控实践中应该对二者进行统筹把握。要统筹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总量调节上把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发展。要协同好财政政策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并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

  紧紧把握“质”的要求

  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不仅表现在运行稳定上,还体现在经济发展质量提升上。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因此,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应该更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在稳增长中持续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必须在稳增长中持续改善民生。要协调好经济增长和民生就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积极发挥财政直达资金的效应,提高资金精准滴灌效果,向就业、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倾斜并加大支出力度,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货币金融政策要关注民生问题,货币政策操作要兼顾物价稳定,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

  塑造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动力,这就需要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效率与效益。宏观政策要面向加快塑造创新动能,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微观政策要面向激发1.5亿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多方面帮扶企业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促进市场主体竞相发展。要通过改革挖掘制度红利,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改革举措,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主动改革。

  注重经济发展的协调性。高质量发展必须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应该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短期经济波动与中长期经济增长,促进经济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内外均衡。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落实好新一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升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育,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

  积极推动“畅”的战略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堵点与世纪疫情带来的周期性痛点并存,加之内外循环的难点仍未得到根本破除,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仍然任重道远。

  疏通传统结构性堵点。长期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循环存在一些堵点,在今年经济工作中要面向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政策实施,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比如,要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启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城乡大件商品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鼓励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促进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组织和业态模式,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衔接,完善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缓释短期周期性痛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由于供给冲击与需求收缩,我国国民经济循环出现了一些周期性痛点,宏观经济政策应该予以重视和纾解。既要综合施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上涨、国际物流不畅、零部件断货和用工短缺等问题,保障产业链安全和供应链稳定,还要扎实推进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统筹好推动疫情防控和引导居民消费,促进基础性消费、聚集性消费复苏增长。针对疫情对不同人群收入的差异影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适当向受影响较大的人群倾斜,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相关人员加大生活困难补助力度。

  化解内外循环难点。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的同时,还需要解决内外循环畅通的问题。应该针对疫情以来全球供应链阻滞对我国产业的影响,通过国际多边合作尽快恢复国际供应链稳定,积极帮助企业调整供应链方案和组织方式,促进内外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在疫情有所缓解的前提下,深入开展跨国联防联控,稳步调整对外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内外要素资源流动逐步正常化。要进一步推动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

  切实守住“险”的底线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既是经济平稳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发展质量和畅通经济循环的必要条件。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

  稳妥化解存量风险。2021年,我国宏观杠杆率相较2020年的水平下降了约8个百分点,经济金融领域的存量风险有所缓解,但部分存量风险仍可能显性化,需要实时关注和择机化解。在这一过程中,要积极应对地方债务风险,持续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促进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逐步出清;加快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等形式丰富资本金来源,避免银行领域的金融风险扩散传染。

  有效遏制新增风险。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加之风险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新的风险形式,因此新增风险同样值得高度重视。比如,要关注疫情背景下企业和居民债务风险提高的情形,重点针对违约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应该加强部门协作、行业协调和政策协同,避免出现次生金融风险。

  积极应对外部风险。2022年是全球疫情的第三个年头,由于全球通胀预期高企、跨境资本流动趋频等因素,抑制外部风险对内传导是我国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重点工作之一。针对主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收紧对我国的冲击,重点防范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和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的风险。在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强的背景下,应该有效避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扰动冲击,通过稳定预期、有效引导和强化监管,避免金融市场大幅波动造成风险。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